打印好登记表;用黑色中性笔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级、时间、证明人;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
然后由班主任填写并签字,上报学院党总支盖章;兵役机关对本人是否确定为预征对象结论意见。此部分在体检合格后由学校武装部填写。学校武装部部长签字并盖章。
扩展
2009年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 制订了 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 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