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行政审批局下属的窗口服务单位,人员性质有四种类型:
第一,公务员。大约占比20%,基本上由原来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部门转隶或者职权转隶后重新招录的行政编制人员构成,担任窗口服务的负责人,负责职责范围之内的行政审批资料收集、审核等事项,属于政务服务中心的骨干力量。
第二,事业编制人员。大约占比50%。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性质为公益类,其招录的在编人员都是事业编制人员,占据政务服务中心主体,承担政务服务中心内部建设、公共管理等职责,是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力量,在市县两级特别是县区一级,绝大部分政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都是这种身份类型。
第三,合同制人员。占比10%。政务服务中心出于工作需要,也会聘用部分合同制人员,作为窗口服务的补充力量,承担对外服务职责。在2016年前,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人员基本是这种性质。
第四,劳务派遣人员。占比20%,甚至更多,承担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绝大部分职责,这也是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力量的主要构成。很多人以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人员都是公务员,其实都是误解,除了少部分领导是公务员或事业编外,其余在一线服务的人员基本上都是聘用人员,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临时工。真正在编人员多数承担的是管理职责,几乎不会在政务服务中心一线负责具体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