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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女总是先怀孕后生小孩,有什么奇怪?
二、购房人总是先交彩礼后举行结婚礼。即:先交清购房首付定金,后签订《购房合同》。这是民间民主自治的自然发展规律,不奇怪了吧!
三、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购房合同》确认已经发生购房事实;住房公积金信贷中心的信贷手续已经齐全。
四、按揭贷款之后,未还清月供之前;购房人由于意外原因,丧失返还银行贷款月供能力。
购房人只有无奈地将已购得商品房转让他人;收回购房款返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
住房公积金成了银行贷款应得的利息。
五、等到上级派人到不动产中心调查购房人的不动产登记时,该套房的房主已变成他人。
那里查得到原购房人有《不动产产权证》?
这个过程,就似妇女怀孕又流产了。
那里得来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综上
一、公积金中心是以《购房合同》办贷款。
二、不动产中心以《房屋所有权证》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