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古为蜀山氏地,西周时为蚕丛国的附庸邑。秦隶蜀郡,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建县。因其地滨绵水两岸,多竹,乃命名绵竹,1984年9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绵竹县由绵阳地区划归德阳市管辖。1996年10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绵竹县,设立绵竹市(县级)。
绵竹市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高差悬殊;绵竹西北部为山地,东南部为平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至东南逐渐倾斜,有“六山一水三分田”的特点,海拔高度504米至4405米;河流纵横,切割强烈。西北部山地区,是境内诸河流的发源地。支流众多,河流向下切割深度为500-1000米,河床狭窄,河谷陡峻;山地、平原界限分明,地貌类型多样。全市大致分为山地、平原两大部分。山地区有高、中、低山三种类型,以中山为主,幅员面积648.5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52.08%,平原区幅员面积596.7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47.92%,属盆西平原亚区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