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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一女醉酒后,发生性关系,认定强奸有多难?
这里有一个误区,不是认定强奸有多难,而是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事发多天后再报警认定强奸非常难!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女方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报警,并坚持不调解,即使在事发前自己没有明确拒绝甚至有主动的情况,只要没有被录音拍照,也是一告一个准,没跑的。
这里请注意,是第一时间报警,不要把报警跟网络媒体曝光混淆了,微博什么的爆料不会给强奸受害人带来任何帮助,相反会提醒对方做好应急公关,甚至给自己再次带来网络暴力。
理论上女方只要有证据可以证明自己被强奸,比如体内遗留液体,事发时醉酒没知觉等等,哪怕没有了这些证据,只要报警,警察会帮助你寻找证据;相反,男方可以利用的证据就很少了,除非有录音、监控,所以不存在认定强奸有多难这个问题,只要事发后女方第一时间报警,男方是很难开脱的;当然,女方不能故意隐瞒、夸大事实是前提。
但现实中的实际情况却往往不同,被害人的态度、意志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另外就是相关的“和事佬”们的搅局。从吴亦凡事件、阿里女员工被侵害、钱枫被曝性侵事件上我们不难看出,受害人都不是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报警,而是通过各种“其他”手段同施暴者进行周旋,且不说周旋的初衷是什么,钱财、名利都有可能,最后发现无法达到期望值选择报警,但重要证据早已消失,时间上也不利于事件定性,最后各种舆论发酵,很可能对自己也会照成二次伤害。
最近热播的《扫黑风暴》中就有个非常值得思考的例子:
徐英子被强奸后,没有选择报警,即使在室友的劝说下也选择沉默,直到弟弟被放出之后才敢选择报警,好巧不巧的是遇到了跟施暴者沆瀣一气的派出所所长,所长正是利用她胆小、酒后发生、转账记录、没有第一时间报案这些把她“合理打发”了;如果她第一时间在室友的陪同下去报案,报案不成可以找刑警同学林浩,强奸是大案,不会这么草率的,事件就不会这么悲剧的收场。
如果受害人被害后第一时间意志坚定选择报警,定性强奸的可以说是肯定的,事实上被施暴之后大部分被害者是出于惊恐、无措的状态,这个时间就体现了有事找家长、找警察叔叔的常识是多么重要了,再不济,身边有正能量的朋友也可以请求帮助;最怕的是像电视剧中的那样,第一时间不是报警寻求帮助,而是大水量的把全身冲洗个遍,殊不知,你认为最恶心的东西却恰恰是最有力的证据,再加上身边的所谓好人、能人“劝说”下,各种怕出丑、怕丢人不敢选择报警,事情一拖再拖,等后悔了再报警什么都晚了,最终会让施暴者逍遥法外,还可能祸害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