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湖南省为例,ETC发票只开具电子发票,纸质发票不再开具。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高速公路对ETC用户缴纳的通行费不再开具纸质发票,而是开具电子发票。但是2017年12月31日以前使用ETC卡缴纳的通行费,仍按原有方式获取发票。用户需在2018年12月30日之前到ETC合作银行柜台打印纸质发票。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实现了车辆号牌与通行记录的准确对应,最大限度方便了纳税人获取发票,实现税款抵扣,打通了收费公路落实“营改增”改革的“最后一公里”,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管理和数据应用,可让“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只限于办理了ETC卡的用户,现金交易用户仍然通过人工收费窗口索取纸质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