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不合理?!
两万元的酬劳,确实不是很高,也就相当于现在的打工阶层,2到3个月的工资!
而现在明星的片酬,确实是“天价”,但是毕竟对于相对于市场需求来说,明星从业者少,有一种供不应求的感觉。
假如做一个广告只有2万元的话,别说明星,就算是一般的群众都未必有人愿意代言。
所谓广告,就是广而告之,即向社会广大公众告知某件事物。
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向大众传播一种品牌或某个事件的真实度。说白了,是有出售自己信用度的一种风险。
就算是一个网红,对于两万块钱也不放在眼里,他们一场直播可能都在几十万上下。
网红就算去养猪场或养鸡场剪个彩,估计2万元都没人理睬的。
如果两万块钱能请到明星代言,那可以说品牌泛滥,对于产品的好坏,很难区分。
举例,如果某品牌能请到一线明星做代言,那么这个品牌一定有雄厚的资金。
能有被明星所接受,肯定是质量过硬的产品,这样对于消费者也是公平的,判定一个品牌的好坏,可以直接从产品转嫁到明星的信用度上来。
能保证明星代言有一定的公信度,首先要保证代言的费用,不然一定会适得其反!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广告能在央视频道露个面,那一定都要花足够的钱。而请明星和这个一样,不是什么品牌都能请的,一定是在某个行业或某个领域的佼佼者!
所以综合下来,得出结论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