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支一扶”,即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是国家自2006年启动的一项就业政策。目的是解决高校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解决他们的基层履历,同时利用大学生的所学为农村带去专业技术和知识,优化农村干部知识化结构,进一步平衡城乡差距。从效果来看,大量大学生进入乡村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很大程度推进了农村面貌的改变,当前大量现代化的新农村出现,或多或少与三支一扶人员的贡献不无关系。
”三支一扶”有几个明显特点:
二、服务期一般为两年。录用三支一扶人员后,由相关部门统一和录用人员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两年。服务期内,三、服务期满后或可转事业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1、就地转正入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各地一般都会从服务单位或本地区其他事业单位拿出一定比例(30-40%)的岗位用于招录三支一扶人员。招录形式各地不一,有的直接通过过渡考试入编,不对外公开招考;有的公开考试,针对性地设置岗位和名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支一扶人员。
2、给予考学优惠。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或博士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优惠。特别是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政策有效。
3、就业创业优惠。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回原籍或其他地区就业,接收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录用,并不再安排见习期。如进入企事业单位,比照岗位计发工资待遇,服务年限作为工龄自动续接,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准备创业的,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
在绝大多数省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只要考核合格,很大一部分人员都可以顺利转事业编,进入体制工作。部分人员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其余的基本上去了企业,少部分创业。按照比例区分,大概40%进事业单位,20%考公务员,30%自主择业,10%创业。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辞职,确需辞职的,须经服务单位并报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后,才能办理辞职手续,否则将被记入诚信档案,对下一步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产生影响。对于这点,大学生务必要注意,要考虑清楚再报考。